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疫情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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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就诊须知及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相关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
进入医院前请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请主动出示国务院行程码、身份证/医保卡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规定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我院可通过网上预约挂号,请各位患者可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先行预约,到院后可进一步简化就诊流程。
【挂号流程】
关注公众号→就诊服务→在线挂号
3
外地返(来)沈就诊人员均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凭预约挂号凭证或身份证就诊。急危重症患者请到急诊就诊。
4
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相关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请主动配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必须就诊时,请到发热门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界定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5
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请直接到发热门诊筛查。
6
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严格遵守“一医一患就诊”,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有效距离,间隔就坐。
7
办理住院,须查看患者及陪护48小时之内新冠病毒核酸结果阴性证明,进入病房前进行扫描,测温,登记,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进入病房。
8
患者在住院期间,所有病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每日监测体温和呼吸道症状,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9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设陪护,因病情需要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期间,不得外出。
10
住院期间,医院为住院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患者可订餐,由医院食堂统一配送。
11
核酸检测点周一至周日8:00-17:00开放。纸质版核酸报告打印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时(因受检测量的影响,具体出具结果时间可能有变化)。
核酸检测结果可于检测后4小时左右在开发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仅针对发热门诊患者)出报告时间约4-6小时左右。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急救分中心
沈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沈阳市城镇居民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
沈阳市商业保险定点医院
沈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定点医院
沈阳医学院教学医院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定点医院
辽宁省职业健康检查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