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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医师

发布时间: 2021-03-04 浏览量:2590
(1)任职要求:
1.中专毕业从事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或儿童保健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医士职称5年以上,经过1年培训,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证明能胜任医师职务。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专业,见习1年期满后,成绩良好者;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妇女病普查工作常规及各项诊疗常规。
3.做好辖区内孕产妇保健资料的搜集、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做好妇女各期保健及心理咨询工作.
5.做好围产期保健:通过孕前指导、孕期营养、心理保健、分娩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及新生儿保健,保障母婴两代人的健康。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人事科:678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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