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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关于省市医保结算平台切换期间暂停业务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9-22 浏览量:5115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医保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关于省市医保结算平台切换期间

暂停业务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切换到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切换期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均将暂停使用现有的沈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各项医保及生育险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医保业务办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自2021年9月24日20时起全面暂停使用现有的沈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预计在2021年9月30日8时启动医保业务。

如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shenyang.gov.cn/)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暂停服务期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业务办理指南

(一)已出院的患者需在2021年9月22日前到医院办理出院结算,避免新系统上线后影响就医购药待遇。

系统切换期间,新入院患者需先以自费方式办理入院,待医保业务启动后逐步转成医保方式办理结算。住院期间不得持医疗保障凭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在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否则将影响住院费用报销。

(二)本月门诊特慢病、高值药品尚未开药的患者,请务必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所需药品开出。

(三)在系统停机期间,互联网预约挂号的患者一律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到诊签到。

三、停机期间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24-96856

开发区人民医院医保办:024-67852928

辽宁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到沈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省转诊至沈阳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按此通告执行。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2021.09.16